您的当前位置:首页宫腔镜应用原则
宫腔镜应用原则
编辑:苏州东吴中西医结合医院发布时间:2006年03月20日
概况内容: <FONT cla

宫腔镜应用原则


一、 适应证
 
   1、 异常子宫出血,包括月经过多、月经过频、经期过长、不规则子宫出血等。

   2、 不孕症和反复自然流产:在男女双方 、系统评估的基础上,探查宫腔内病因并予以矫正。

   3、 B超、子宫输卵管碘油造影或诊刮检查提示有异常或可疑者,可经宫腔镜检查确诊、核实或排除。

   4、 疑有子宫腔内粘连或宫腔内异物残留者,后者包括胎儿骨片等。

   5、 疑有子宫内膜癌及其癌前病变者,应用宫腔镜检查、定位活检结合组织病理学评估,有助于早期诊断和及时处理。

   6、若病人选择合适和术前准备齐全,某些宫腔镜手术可替代或改观传统的治疗方法。

   7、宫腔镜诊疗技艺在计划生育临床和科研中的应用: 

       (1)宫内节育器IUD;
       (2)在人工流产及其并发症诊治中的作用;
       (3)宫腔镜输卵管绝育的研究。
        
   8、作为随访和科学研究中的应用。

二、禁忌证

   1、活动性子宫出血(少量出血或特殊指征者例外)
   2、急性或亚急性生殖道感染者
   3、近期有子宫穿孔或子宫手术史者(3个月内)
   4、欲继续妊娠者。
   5、宫颈恶性肿瘤。
   6、生殖道结核,未经适当抗结核治疗者。
   7、宫腔过度狭小或宫颈过窄者。
   8、严重心、肺、肝、肾等脏器疾患,代谢性酸中毒等难以忍受者。
   9、术前测口腔体温不低于37.5度者,暂缓检查或手术。


 

苏州男科医院 苏州妇科医院 苏州无痛人流医院 苏州皮肤病医院 苏州好的妇科医院 医院网上挂号
医院地址:苏州市姑苏区桐泾南路81号,桐泾公园斜对面. 苏州东吴医院 szdwyy.com
预约电话:0512-68120120 173-8849-8759
版权所有 © 苏州东吴中西医结合医院有限公司
网站备案:苏ICP备14007225号-7 广审文号: 苏公网安备 32050802011048号
特别声明:本站内容仅供参考,不作为诊断及医疗依据